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周口市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实现 “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医保信息系统直接提取相关数据,将生育津贴自动发放至单位账户 。享受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 需满足以下条件:
- 参保状态:女职工需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及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女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
- 缴费时长:生育前医疗保险(医疗生育合并)参保女职工分娩前需连续缴费 10 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即可自生育当月起 6 个月后领取生育津贴。分娩前连续缴费不满 10 个月的,待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 16 个月后可领取生育津贴 。若参保女职工连续缴费 10 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自生育当月起 6 个月内办理停保手续的,其生育津贴以分娩后实际缴费月数按月计发。
- 男职工配偶情况(若涉及):男职工配偶生育,男职工需连续缴纳 12 个月以上生育保险,且配偶无工作、无任何参保记录(包括居民医保也不可以在保) 。
如果不满足 “免申即享” 条件,可能就需要按常规流程申请,一般流程如下(实际以当地规定为准):
- 准备材料:
- 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二孩及以上,需提供多孩生育服务证)。
- 社保卡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住院发票或门诊发票(如有)。
-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等 。
- 前往办理地点:参保人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前往周口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市直及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服务大厅办理地址都可办理 。
- 填写申请表:在办理窗口领取并填写《周口市生育津贴申请表》 。
- 提交审核: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
- 等待审核结果及领取: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告知预计发放时间,并告知领取方式(一般为银行转账或社保卡发放) 。参保人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及后续审核 。办理时限一般为 20 个工作日内 。
请女职工密切关注自己的参保情况,确保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如遇政策调整或系统升级等情况,可能会导致办理流程变化,请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