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按月发放
根据2025年驻马店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及要求,具体操作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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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以上,且缴费期间无断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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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要求 :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绝育等)后,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生育政策。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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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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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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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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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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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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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费用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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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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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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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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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接收材料并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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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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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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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结束后3个月内,由女方单位经办员持上述材料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人社局或市民之家窗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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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在每月5日至25日之间向社保部门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津贴将拨付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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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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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主要核实生育情况、参保缴费记录及材料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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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社保部门会打印《生育生活津贴给付表》或《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给付表》并交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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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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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向单位请款后,将生育津贴转入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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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次月发放津贴至职工个人账户,具体发放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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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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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及办理流程可能因县市区政策不同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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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部分地区支持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社保APP线上提交材料,可提前咨询当地平台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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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需在生育或手术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津贴申领。
五、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发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text{30}} \times \text{实际生育天数}
$$
若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条件,其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