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婚检制度已由强制变为自愿,但存在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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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实施后,明确将婚检从强制措施调整为 自愿原则 ,取消了对结婚登记的强制要求。《民法典》也重申了婚姻自由原则,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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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政策与建议
虽然婚检不再强制,但政府仍 积极倡导 婚前检查,部分地区通过 免费婚检政策 支持民众健康筛查。例如,全国多数省份实行“政府买单”的免费婚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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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的必要性
婚检对个人及家庭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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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现和治疗遗传性疾病、传染病(如乙肝)等,避免母婴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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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提高婚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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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双方知情权与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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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中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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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调整 :男女双方可直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婚检,无需单独预约或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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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差异 :部分机构可能要求先进行基础体检,但此行为已非强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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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制度以 自愿为基础,政府倡导并部分补贴 ,但法律上不再具有强制性。建议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家庭规划,理性选择是否进行婚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