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生育职工
根据山西省阳泉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如下:
一、申领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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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范围
适用于参加山西省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及经费自理参保单位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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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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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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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配偶需与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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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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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合规性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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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 职工所在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缴费期间包含生育或手术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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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生育津贴需在婴儿出生后6个月内申领。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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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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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银行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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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病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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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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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需额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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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就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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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于替代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60%的,按60%计发。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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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职工 :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生育时仍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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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 :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参保时,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1000元(需单位参保满1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生育保险政策及阳泉市具体执行标准,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