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省外就医报销政策全面升级,实现“一卡通全省、省内无异地”,关键亮点包括:跨省住院/门诊/药店购药直接结算、备案流程简化至“刷码即备案”、报销比例无差别化、覆盖所有定点机构。以下分点详解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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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与待遇
青海参保人在省外可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5种门诊慢特病及药店购药费用(个别省份限制除外),执行就医地目录和青海政策,报销比例与省内一致,取消转诊住院费用下浮。外省参保人在青海就医同样享受直接结算,执行青海目录和参保地政策。 -
备案便捷性
持社保卡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青海医保App等线上渠道随时备案,未及时备案者出院前可补办;持医保电子凭证更支持“刷码即备案”,无需单独操作。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一次有效、长期适用”,临时外出人员备案有效期6个月(特定病种1年)。 -
覆盖机构与服务
全国近7万家住院定点机构、38.21万家门诊定点机构均纳入青海结算范围,实现县域全覆盖。省内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和机构互认,定点医药机构“一处纳入、全省联网”,费用由就医地医保机构统一结算。 -
特殊情形处理
急诊抢救费用按参保地同级机构政策报销;非急诊未转诊的临时外出人员报销比例下浮10%。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费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提示: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就医地定点机构开通情况,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可进一步提升结算效率。政策持续优化,实时关注青海医保局最新动态以获取更优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