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
海南建省的时间可分为两个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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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设立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海南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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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成立
1988年4月26日,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海南全面进入独立发展阶段。
补充说明
海南建省前曾为广东省下辖的海南行政公署(1949年-1988年),1984年设立经济特区后逐步发展为经济特区,1988年最终升格为省份。海南是中国最年轻的省级行政区,但经济总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