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是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定义和特点如下:
一、基本定义
城乡居民医保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后建立的统一制度,覆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二、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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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包括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如农民、学生、老人、自由职业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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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部分地区逐步试点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三、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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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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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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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试点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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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保障(部分地区)
包括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统筹、大病保险、意外伤害门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等。
四、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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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缴费比例低于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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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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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较高,起付线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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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通常低于职工医保,且存在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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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制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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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性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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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价值 :减轻居民医疗负担,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城乡协调发展。
六、与其他医保的区别
区别点 | 城乡居民医保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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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职工 |
保障范围 | 住院、门诊大病(部分地区含门诊统筹) | 住院、门诊、大病、生育等 |
报销比例 | 低于职工医保 | 较高 |
个人账户 | 无个人账户 | 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 |
城乡居民医保通过制度整合,进一步提升了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和公平性,是推进全民医保体系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