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
在招投标过程中,关于二次报价写错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招标类型和错误类型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二次报价的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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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二次报价
若在招标过程中进行二次报价,可能被认定为违规行为,导致整个投标无效。二次报价属于竞争性谈判或磋商的范畴,而招标采购应遵循一次性报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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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错误处理
若因单位写错(如将万元误写为亿元)导致金额偏差,需先通过澄清程序纠正。但若在公开唱标后提出,可能被视为二次报价,同样无效。
二、报价不一致的修正规则
若投标文件存在报价不一致的情况,需按以下规则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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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一览表优先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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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不一致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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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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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小数点或百分比明显错位时,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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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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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程序
价格修订后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未确认的投标无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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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限制 :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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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规避 :投标前应仔细核对报价内容,避免因疏忽导致无效投标。
建议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金额、单位等关键信息进行二次审核,并保留修改痕迹,以降低因报价错误引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