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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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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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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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普通门(急)诊、购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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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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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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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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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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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报销比例:65%(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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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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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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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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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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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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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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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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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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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按大病保险85%比例补助。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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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偿 :个人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1.5万元部分,按累进比例补偿(1.5万-5万元55%、5万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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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贫困人员起付线降低50%,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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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其他等级机构60%。
以上数据综合了2023-2024年嘉兴市医保政策调整情况,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