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参保人员在江门可以进行直接医保报销。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跨市就医的医保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就医地的定点医药机构获得医保报销,无需先垫付后报销。
广州医保参保人员在江门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 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生育等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只需进行备案,即可在江门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参保人员在江门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无需重复认定。
- 急诊抢救就医的直接结算:对于因急诊抢救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也可以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回广州报销。
广州医保参保人员在江门就医时,只需提前办理好备案手续,就可以直接使用广州的医保进行报销,大大简化了报销流程,减轻了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