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该规定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适用范围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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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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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为依据,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
二、政府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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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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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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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解决重大消防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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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开展消防工作考核和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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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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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 :依法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承担消防救援、监督执法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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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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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 :按职责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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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防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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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律与宣传
行业组织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推动会员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款物支持公共消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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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与装备保障
捐赠款物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器材配备及消防公益活动。
四、附则
- 特殊区域管理 :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区等特殊区域的消防工作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综合了政府职责、部门分工及保障措施,体现了广东省对消防工作的系统化管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