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政策,非户籍人员(即非深户)在深圳缴纳社保满十年 不能直接办理退休 ,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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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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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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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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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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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 在深圳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 15年 (含办理延交后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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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要求
- 最后参保地(即退休时参保地)需为深圳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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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累计缴费
若在其他城市累计缴纳社保满15年,可将其转入深圳,以深圳的缴费年限和待遇标准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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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首次参保年龄限制
若非深户首次参保,男性超过50岁、女性超过40岁将无法在深圳建立基本账户,需回到户籍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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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接续
若在深圳缴纳年限不足15年,可将其社保关系转出,回户籍地补缴满15年后再办理退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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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影响待遇
退休待遇与缴费基数挂钩,若异地缴费档次低于深圳标准,可能影响最终领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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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白缴”风险
单纯在深圳缴纳10年社保(未满15年)无法享受深圳退休待遇,需满足上述综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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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风险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可能随政策调整(如逐步提高至20年),需关注最新政策。
非深户在深圳缴纳社保满十年 不足以直接退休 ,需结合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及参保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