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生育津贴的发放与缴费和生育情况相关,具体说明如下:
一、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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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满足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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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自生育或手术结束次月起12个月内申请,可通过线上平台(如潍坊医保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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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正常生育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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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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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增加15天,总天数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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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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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流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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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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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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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发标准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日计发: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若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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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方式 :自申报次月开始按月发放,直至产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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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等按原规定一次性发放。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确保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