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参保类型及就医情形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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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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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居民,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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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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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经转诊的支付比例为45%,自行转外的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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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经转诊的支付比例为75%,自行转外的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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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经转诊的支付比例为80%,自行转外的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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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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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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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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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首次住院);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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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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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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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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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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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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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抢救 :执行韶关市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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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转诊备案人员 :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市内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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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寒暑假/病休学期间 :回到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市内标准执行
四、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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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在3000元以上报销比例更高(如90%-95%),退休人员统一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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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全年统一按70%报销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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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贵重药品及特殊检查/治疗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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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年度最高15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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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转院比例低于经转院比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