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根据南通市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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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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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 县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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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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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2%
- 市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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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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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 省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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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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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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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就医 :若在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降至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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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经县级机构同意转诊至设区市外就医,起付线统一为1000元,报销比例40%,但保底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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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年封顶80元;门诊观察日报销30元/日,年封顶1000元。
三、法律依据
- 新农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等规定执行。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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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报销比例可能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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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如肝硬化、恶性肿瘤等)可享受更高额度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通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