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门诊特药医保报销范围及政策如下:
一、药品范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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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纳入特药范围的药品
包括2021年国家新增谈判药品中的36个(如醋酸艾替班特注射液),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的2个(艾曲泊帕乙醇胺片、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以及医保乙类目录中的8个药品(如利鲁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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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特药范围的药品
原特药目录中的司维拉姆、碳酸镧纳入门诊慢特病用药范围,不再按特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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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总数
特药总数由95个增加至139个,其中36个为国家级谈判药品,其余为其他类型谈判药品或医保乙类药品。
二、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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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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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6个特药(曲妥珠单抗等):按70%报销,不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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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西那生钠等21个罕见病药品:职工按70%报销,城乡居民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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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药:职工按65%报销,城乡居民按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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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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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6个特药: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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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药:按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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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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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退休职工为2000元,不结转至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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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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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门诊使用特药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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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使用特药按相同报销比例结算,不计入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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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生效时间
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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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药品 :如肺动脉高压、多发性硬化等21个药品,单独提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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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门诊费用需经医疗机构审核、特药责任医师确认后,按“双通道”政策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公开文件整理,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