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的处罚措施如下:
一、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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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
直接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查封、扣押相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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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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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及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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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违法产品货值金额 1.5倍以上3倍以下 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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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
若情节严重(如连续两年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等),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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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若涉及犯罪行为(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其他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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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到人 :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落实“处罚到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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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曝光 :通过媒体公告或新闻报道曝光企业违法行为,增强社会监督。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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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连续两年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次抽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同一项目抽检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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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对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产品,若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除上述处罚外,还可能面临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四、案例参考
例如,某企业因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被药监局处以罚款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措施旨在通过多重惩罚机制,有效遏制企业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