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
根据长沙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费时长要求
- 连续缴纳时长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个月 (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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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时缴费不足10个月,但生育后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也可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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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的,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同样可享受生育津贴。
二、其他注意事项
- 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长沙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包括依法登记结婚、生育符合政策等。
- 申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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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生育后90天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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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生育后105天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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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 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计算公式为: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例如顺产98天则按98天计算)。
三、材料要求
需提交《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婴儿出生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
长沙生育津贴的领取门槛是连续缴纳10个月生育保险,特殊情况下可灵活处理缴费时长,但需符合政策规定并及时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