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北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全省统一调整如下:
一、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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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月标准
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月标准为 694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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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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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844元(武汉市及省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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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4097元(武汉市及省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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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如黄石市、十堰市等)下限统一为 36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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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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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及省直 :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489元,个人缴费上限22467元,下限4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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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黄石市、襄阳市等):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948元,个人缴费上限20844元,下限4097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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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申报基数低于当地下限(如3675元),将按下限核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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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社保网发布的数据,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