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门诊特殊病种(简称“门特”)的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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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病种:首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门特病种的要求。目前天津市门特病种共13种,包括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抗排异治疗、癌症放化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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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根据所选门特病种,准备相关材料。例如,恶性肿瘤患者需要提供恶性肿瘤相关诊断证明、病理学检查诊断报告、影像学检查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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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院:选择一家具有门特病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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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在医保定点医院大厅窗口领取并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鉴定申请表》。
- 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鉴定医师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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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与登记:
- 鉴定医师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
- 鉴定通过后,患者需持所需材料到医保咨询窗口进行门特登记,并上传门特信息。
- 医保科网上登记三天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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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与享受待遇:
- 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本人选择的门特病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工窗口或自助挂号缴费机挂“门特号”联网就医,即可享受门特病相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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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门特医院或药店:如需要变更门特病治疗医院或药店,可以通过“津医保”手机app、自助机、网厅办理变更,或者到门特病登记鉴定医院或医保分中心办理。。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建议在办理前以受理窗口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