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调整,湖北省低保户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低保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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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从每人每月910元提高至940元,进一步减轻城市贫困人口经济压力,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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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从每人每月780元增加至820元,重点支持农村贫困群体改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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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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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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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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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养育标准
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80元;集中供养孤儿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008元。
二、低保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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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 :户籍或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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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 :农业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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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 :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等群体。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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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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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疗保险并行,个人支付部分按60%比例报销(最高2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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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户住院医疗按30%比例报销(最高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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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救助
- "三无人员"100%补助,一般低保户80%、边缘户40%(6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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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救助
- 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如遗体运输、冷藏柜、骨灰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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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优惠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住宿生生活补助;城市低保对象按50%比例享受就学救助。
四、审核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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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核查 :纳入车辆、房产、存款等财产信息核对机制,动态调整保障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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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核查 :根据收入变化每半年至一年核查一次,建立"能进能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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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制度 :保障金额、家庭财产等信息长期公示,保护个人隐私。
五、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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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退机制 :对积极就业、创业的低保家庭,最长延续保障1年,收入核减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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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审批 :支持乡镇级机构审批低保,简化程序。
以上政策综合自民政部门官方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