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最新政策,湖北省低保认定标准及审核要求如下:
一、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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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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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当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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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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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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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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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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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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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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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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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730元/月(黄石市735元/月、大冶市7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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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7200元/年(大冶市7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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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310元/月(黄石市1470元/月、大冶市1460元/月)。
三、审核与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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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提交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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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效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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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范围 :实现“全省通办”,可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
四、财产与收入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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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 :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动产和不动产,需符合当地月低保标准18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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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 :含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救济金)等,扣除必要支出后计算。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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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地 :户籍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选择经常居住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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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申报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北省民政厅及各地政府公开文件,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