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可以
医疗机构 通常不可以 直接对外销售药品。医疗机构药房是医疗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服务对象是在本院就医、凭医生处方取药的病患者,目的是为方便病患者就医取药。医疗机构药房不属于药品商业经营企业,不应对外进行药品销售。如果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对外销售药品,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无证经营药品处理。
医疗机构附设的药房(柜)的药品仅限用于就诊患者配方,不得以其它形式对外销售;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加工、出售制剂。医疗机构也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医疗机构在正常情况下不应直接对外销售药品,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