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门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患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居民身份证;
- 三级医疗机构的恶性肿瘤相关诊断证明;
- 一年的门诊或住院病历;
- 恶性肿瘤相关的病理学检查诊断报告(包括组织学检查诊断报告或细胞学检查诊断报告);
- 影像学等其他相关检查材料(包括CT、PET-CT、ECT、MR等)。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 准备好所需资料,挂号具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门特”鉴定资格的副主任以上医生的号;
- 前往医保咨询窗口,领取并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鉴定申请表》;
- 根据挂号条上标注的医生信息提示,到门诊相应诊室进行门特登记;
- 持所需材料至医保咨询窗口登记上传门特信息,待医保部门审批完毕即可生效。。
“门特”医院可以变更。推荐下载“津医保APP”进行门特医院变更,每日仅可变更一次。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医院或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