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宿迁市2023年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标准及计算方式如下: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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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参保人需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且持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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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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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职工需办理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等材料。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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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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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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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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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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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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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25岁以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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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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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2个月流产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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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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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个月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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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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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 符合规定的其他生育情形可获200元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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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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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生育津贴与产假合并计算为1个假期,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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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领取时需提供社会保障卡、生育证、出生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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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缴费年限、流产产假天数等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及宿迁市2023年最新文件整理,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