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直行车辆的通行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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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方来车优先
当直行车辆与转弯车辆相遇时, 转弯车辆需让直行车辆先行 。这一原则基于安全考虑,因为直行车辆通常处于更安全的行驶位置,且转弯车辆需完成转向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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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让左转
若两车均需转弯(如右转车与左转车相遇),则 右转车辆需让左转车辆先行 。
二、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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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车辆在辅路/支线,转弯车辆在主干道
若直行车辆位于辅路或支线,需让主干道汇入的转弯车辆先行。
三、事故责任
- 违反“右转让左转”规则发生交通事故时, 转弯车辆负全责 。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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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右原则 :在无信号灯且无标志的路口,若两车直行相遇,需遵循“让右原则”,即后方来车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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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无信号灯路口易引发事故,建议驾驶员提前停车瞭望,确认路况后再通行。
以上规则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