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车辆通行需遵循以下规则,以确保安全与秩序:
一、基本通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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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车辆优先通行
当右转车辆与左转车辆相遇时,右转车辆应优先通行。这一原则基于安全考虑,因为右转车辆通常处于更安全的位置,若左转车辆先行易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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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
若路口有直行车辆和转弯车辆同时进入,转弯车辆需让直行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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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方向右转让左转
当两车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车辆需让左转车辆优先通行。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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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标志优先
若路口有明确的让行标志(如“前方左转车辆优先”),需严格遵守标志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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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
无信号灯的路口需在进入前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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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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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信号灯交替时,先进入路口的车辆优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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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车辆与掉头车辆相遇时,掉头车辆需让直行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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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以上规则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制定,违反规定可能导致交通事故或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遵循这些规则,可有效减少路口冲突点,保障道路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