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右方来车先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行驶时,需遵循以下通行规则以确保安全:
一、基本通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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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方先行原则
若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或交警指挥,机动车应减速慢行,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察,优先让右方道路的来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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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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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需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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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两车均直行,则右侧车辆拥有优先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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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通行标志的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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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让行标志 :需在停止线外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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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路先行标志 :明确指示干路车辆优先行驶。
三、事故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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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则责任 :若因未遵守上述规则导致事故,违规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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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路口存在其他车辆(如非机动车),需同时遵守“礼让行人”原则。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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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减速 :通过路口前应降低车速,确保有足够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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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路况 :注意观察干道和支路的交通流量,避免突然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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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抢行 :即使认为右侧无车辆,也需通过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五、法律依据
以上规则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若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将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责任。
通过严格遵循这些规则,可有效降低交叉路口的交通事故风险,保障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