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是否需要远近交替使用灯光,需根据信号灯的类型和行驶阶段来决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有信号灯路口的灯光使用规则
-
始终使用近光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无论信号灯状态如何,机动车均应开启近光灯。近光灯的照射范围更广、距离更近(约25-35米),适合城市道路的照明需求。
-
特殊场景补充说明
-
若前方道路照明良好,跟车时也需使用近光灯,确保前车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
-
会车时与对向车相距150米,应切换为近光灯。
-
二、其他相关规则
-
无信号灯路口 :需在接近路口时交替使用远近光灯(通常建议提前30-50米开始),提醒对向车辆注意。
-
低能见度天气 :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必要时使用雾灯。
-
特殊路段 :通过急弯、坡路、人行横道等需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三、违规后果
-
长期违反远近光灯使用规定,可能导致记分(如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需参加考试)。
-
在无信号灯路口错误使用远光灯,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或被处罚。
通过有信号灯的路口时 不需要远近交替 ,但需严格使用近光灯,并遵守其他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