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在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开药的报销额度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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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医保目录内医药费可报销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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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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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每人每年最高报销200元(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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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如高血压、糖尿病) :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50%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为24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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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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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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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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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如高血压、糖尿病)需符合门诊统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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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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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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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药品费用同样适用5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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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保障
- 若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可叠加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但需符合用药目录。
三、示例说明
若某患者在乡镇卫生院门诊花费70元,且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则可报销35元(70元×50%)。若患者为高血压患者,门诊用药费用纳入统筹报销范围,年累计用药费用超过240元时,超出部分按50%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