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涉及多个部门协作,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一、主要设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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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维护和管理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执行。该部门负责制定配时方案、调整信号灯运行模式,并确保信号灯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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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管理部门
城市道路(如市区主路、辅道)的信号灯设置通常由市政管理部门或城市道路养护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包括施工、养护及损坏修复。
二、设置依据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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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管理,需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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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审批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需结合道路规划、交通流量等因素,由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三、特殊场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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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信号灯 :属于交通安全设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设置、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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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项目信号灯 :如广佛大桥等跨区域工程,需经省级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由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施工。
四、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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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门 :负责道路基础设施的施工建设阶段,但信号灯的最终管理仍归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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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部门 :负责信号灯的日常养护和重大损坏修复。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核心,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协同配合,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