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的详细清单及注意事项:
一、基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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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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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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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户籍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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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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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
- 需提供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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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诊断证明书》
- 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需包含孕周数、分娩方式等信息。
二、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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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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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收费凭证(发票)及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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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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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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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生育津贴为职工月工资的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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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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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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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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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户籍人员
- 需额外提供户籍地街道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婚姻生育情况证明》(2023年后不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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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文材料
- 若《出生医学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为外文,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及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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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及特殊群体
- 军人需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明。
四、材料提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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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生育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单位每月1-20日前向社保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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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流程 :单位需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及汇总单,非网络结算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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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完整性 :建议提前准备所有材料,避免因丢失或污损影响报销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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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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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确认 :具体材料要求以北京市社保部门最新政策为准,可通过官网或社区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