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社保政策,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比例因缴费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职工社保个人承担比例
-
养老保险
-
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
2024年调整后,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个人缴费比例固定为8%。
-
-
医疗保险
- 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3元(部分地区包含门诊补助)。
-
失业保险
- 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 全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二、其他补充说明
-
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通常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300%;
-
灵活就业人员 :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0%缴纳,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
缴费调整 :社保比例每年7月根据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例如2024年个人养老账户规模统一降至8%。
以上比例适用于全省范围,但具体执行可能因城市政策(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存在差异,例如郑州市对私营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最低8%、最高12%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