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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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生育津贴将不再通过用人单位周转,而是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转入参保女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保障资金安全性和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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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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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2025年2月期间参保人员 :生育津贴仍按原渠道拨付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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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起 :全面实施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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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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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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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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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处于参保状态。
三、计算标准
以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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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98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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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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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frac{缴费基数}{30} \times 生产天数$。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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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平均工资的差额
若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超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若低于平均工资,则按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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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保障
2025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自由职业者),只要缴纳生育保险,也可申请生育津贴。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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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效 :单位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津贴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转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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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待遇衔接 :2024年11月30日前参保但未申领津贴的人员,需关注后续政策调整。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简化流程、提升资金安全性,并扩大覆盖范围,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