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起
河南省自2024年7月1日起,实现了生育津贴的“免申即享”政策。这意味着 参保女职工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只需结算生育医疗费,无需进行额外申请即可享受生育津贴 。这一政策的实施,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确保了生育津贴能够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参保女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
对于在河南省内定点医院生育的女职工,如果符合产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产后交满188天的条件,她们无需提供额外资料,可以静待生育津贴的自动发放。
对于在河南省外异地医院生产的女职工,需要在产后188天后,通过微信搜索“河南医保”,点击“我要办”,进入“生育津贴申领”页面,按照提示进行信息填写和上传后申请。
郑州市自2024年12月1日起,优化了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由“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调整为“对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自动生成申报数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河南省的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已经得到了极大的简化,参保女职工无需进行繁琐的申请手续,只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相应的渠道进行费用结算,即可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