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月至98天
关于2025年浙江省流产生育津贴的金额计算,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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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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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下流产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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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含)以上流产 :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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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流产 :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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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 :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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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每日津贴 = 生育前12个月缴费基数总和 ÷ 12个月 ÷ 30天
总额 = 每日津贴 × 具体天数
二、津贴金额示例
以某职工为例,若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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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流产 :15天 × (8000 ÷ 30) ≈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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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月流产 :42天 × (8000 ÷ 30) ≈ 1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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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流产 :90天 × (8000 ÷ 30) ≈ 24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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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要求
需满足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生育或流产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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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流产津贴与一次性生育补贴、营养补助等可同时申领,但需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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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处理
出院结算时自动申请,单位欠费需补缴后重新计算津贴。
四、申请材料
需提供生育或流产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自浙江省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