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属护理费的计算标准,需根据护理类型和地区政策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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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护理费范围
多数地区的家属陪护费(即护理费)标准为每天150-200元,具体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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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理人员 :通常不超过1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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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半失能人员 :普遍在150-200元/天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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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及期限确定,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者按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执行。
二、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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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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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收入亲属护理:按其收入证明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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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收入亲属护理:可参照当地护工市场价或政府指导价(如青海、广西等地试点执行6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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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级别与比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生活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支付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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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能自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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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不能自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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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能自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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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期限
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或死亡,最长不超过20年。定残后护理需结合残疾辅助器具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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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可能因城市级别、经济水平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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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诉讼 :费用通常由侵权方与家属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家属护理费以150-200元/天为常见标准,但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并参照当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