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伤残津贴确实有所上调,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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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且2025年1月1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条件的工伤职工,以及同期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且后续仍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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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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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四级工伤职工 :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300元、280元、260元、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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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月增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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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级工伤人员 :若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伤残津贴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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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无需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额外承担。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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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调整后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仍为81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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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周期 :此类调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以上调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及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