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生育保险政策,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可享受15天生育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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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日计发。例如,某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200元,则日津贴为7200元÷30天=24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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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女职工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并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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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流产津贴的基数计算或具体天数可能略有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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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与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但未明确提及4个月流产的具体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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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与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但未明确提及4个月流产的具体天数
建议通过当地社保局或用人单位确认具体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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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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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津贴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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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可享受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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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具体金额计算,可结合当地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进行核算。例如,某地平均工资为7200元,4个月流产可享受15天津贴,总金额为15天×240元/天=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