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萍乡市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参保类型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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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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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00元(2023年7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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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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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5%、二级60%、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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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一级70%、二级65%、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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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职工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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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门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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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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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门诊床位费最高11元/天,药品费35%-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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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及市以上医院 :门诊床位费最高15元/天,药品费35%-70%报销,检查费最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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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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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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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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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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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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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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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按医院等级设定(具体金额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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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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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6万元后,
- 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85%、三级80%、转外诊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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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4万元(含基本医保封顶线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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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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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职工个人按工资的2%缴纳,单位按10%缴纳,缴费基数以萍乡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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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乙类药品个人先付12%-15%,丙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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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年最新调整及历史数据,具体执行以萍乡市医疗保障中心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