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垫付或个人申请
揭阳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及流程如下:
一、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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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垫付
职工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拨付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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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特殊情况)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垫付,职工可在产假或手术结束接手后3年内,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
二、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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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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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年,无断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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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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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需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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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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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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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出生证及独子证复印件(生育子女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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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住院发票及出院小结(需加盖就诊医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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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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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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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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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如身份证、结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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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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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填报并上传申请材料,经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资金将拨付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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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职工或单位向社保机构提交纸质材料,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生育津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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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超过期限可能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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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 :津贴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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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垫付,职工可直接向医保部门申请。
建议办理前通过揭阳社保局官网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确认最新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