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惠州生育津贴 未调回2021年10月1日前的标准 ,而是根据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发,与全省统一标准一致。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计发标准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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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调整
自2021年10月1日起,惠州生育津贴计发基数由“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一调整后,不同用人单位的津贴标准将更贴近企业实际情况,但整体呈现上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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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与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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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生育津贴 =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30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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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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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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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frac{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规定假期天数$$
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指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参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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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2021年标准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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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差异 :2021年10月1日前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调整后改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导致部分企业津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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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差异 :由于2024年生育津贴计算基数降低(如3500元基数下128天津贴为14933元),且2025年未进一步调整,部分职工实际到手金额可能低于调整前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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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原工资的关系
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用人单位需将差额补足;若低于原工资,则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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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影响
2024年政策调整后,已领取津贴的职工未达调整标准的部分会补足,但未发放的按新标准核定。
惠州生育津贴 未恢复至2021年标准 ,而是延续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机制,并根据政策调整动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