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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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不足1500元的部分,需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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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职工报销70%-75%。
- 门诊特殊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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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800元,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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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0%-94%。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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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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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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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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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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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80%。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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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为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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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90%,实现“一站式”结算。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