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居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医院)80%,其他医疗机构50%
-
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社区医院75%,三甲医院55%
-
未成年人及在校生:基层80%,转诊后50%,未转诊40%
-
其他城乡居民:基层60%,转诊后50%
-
-
门诊慢性病(门慢)
- 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65%,月度最高支付限额50元(最多选3个病种)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费用
-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一级90%、二级85%、三级80%
-
其他城乡居民:一级90%、二级80%、三级70%
-
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一级93%、二级89.5%、三级86%
-
-
检验检查费用
- 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人,二级1000元/人,三级1500元/人(精神病专科不设限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支付限额 :
-
门诊:居民医保1000元/月,职工医保300元/月
-
住院:根据年龄和医保类型不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约1.5万元
-
-
转诊政策 :
- 经基层转诊30日内到指定医院可提高10%报销比例(如从45%增至55%)
-
不报销情形 :
- 未达起付标准、超过年度支付限额、非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等
以上比例和政策截至2024年6月,具体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