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充电桩收费标准根据使用类型和场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居民住宅小区内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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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标准
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 居民合表用户电价 执行,电价为 0.54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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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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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时段(8:00-22:00) :0.6-0.7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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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段时段(10:00-13:00、13:00-18:00、22:00-24:00) :0.6117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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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0.327156元/度
采用分时计价可降低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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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充电桩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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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电费
公共充电桩(非居民区)基本电费约 1元 ,包含约0.8元的服务费,总费用通常在 1.8-2元/度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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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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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充(500W-1500W) :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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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充电 :1元/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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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率车辆 :1元/4小时(如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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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计费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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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期(8:00-21:00) :0.4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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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段期 :0.2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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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低谷期 :0.1元/小时(部分区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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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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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装用电零收费 :咸宁实施充电基础设施报装用电零收费政策,2024年新增公共充电桩99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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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建统营模式 :部分居住区采用政府指导价,充电服务费上限为0.8元/度,需明码标价。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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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确认 :使用前需查看充电桩公示的电价及计费规则,避免隐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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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时段 :若使用公共充电桩,优先选择夜间低谷期充电以降低成本。
以上信息综合了咸宁本地政策及电网企业执行标准,具体以实际充电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