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生育津贴申领条件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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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要求
-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以上,且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补缴时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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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 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包括生育子女数量、生育间隔等要求。
二、特殊情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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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 若生育时缴费中断,需补缴满10个月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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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医保要求
- 男职工配偶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且连续缴费不足2年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补贴,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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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但可获工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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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生育后次月开始申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领取。
以上条件综合了生育保险的普遍规定及丹东市的具体政策,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