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大病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累计额度分段执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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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2万元(含)至5万元
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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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5万元(含)至10万元
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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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10万元(含)以上
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0%
二、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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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政策 :2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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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30万元/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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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含住院医疗费用,但不包括门诊(门诊需通过“门慢”待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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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按医院级别支付比例(一级95%、二级90%、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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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后按市内同级别医院比例支付,未备案按60%或30%支付。2. 特殊病种
恶性肿瘤手术、放疗/化疗、心脑疾病手术等特定疾病,可享受90%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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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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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适用于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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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无需额外缴费,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度及以后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