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合并
肉品品质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证件,其核心区别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证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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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合格证
由农业农村局动物检验检疫站依法出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生猪养殖、屠宰等环节进行监管。该证件证明动物已通过疫病检测,符合动物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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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品质合格证
由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官方兽医出具,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屠宰后肉品的质量进行检验,证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证件侧重肉质安全指标,如瘦肉率、兽药残留等。
二、证明内容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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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合格证 :仅针对活猪的检疫状态,证明其未患疫病且符合屠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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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品质合格证 :针对屠宰后的猪肉产品,证明其经过品质检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法律效力与印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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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两者均为强制性行政行为,但针对不同环节,不可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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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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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合格证需带有“检疫验讫印章”,圆形,包含省份、编码、肉检、验讫、年份及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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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品质合格证需带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圆形,包含屠宰厂名称、生产日期及“检验合格”字样。 - 消费者可通过印章的完整性、清晰度及官方监管平台核验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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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管与追溯体系
- 动物检疫合格证与肉品品质合格证均纳入信息化监管体系,通过“陕西智慧动监”等平台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 无纸化改革后,两证均以电子形式存在,便于全程追溯。
总结
两者在养殖、屠宰、销售等环节各有侧重,需分别查验。购买时需注意“两章两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及官方检疫报告,确保产品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