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附属医院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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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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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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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可报销400元、300元(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特殊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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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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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报销比例分别为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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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报销6万元(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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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标准缴费的参保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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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基本药物为90%)、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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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标准缴费的参保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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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基本药物为90%)、75%、65%。
- 最高限额 :
- 参保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适用于泰安市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居民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和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