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吐鲁番地区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形式
生育津贴 不按月发放 ,而是以 一次性发放 的形式支付。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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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按月发放 :用人单位需按月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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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一次性结算 :产假结束后次月,生育津贴及产检费用将一次性拨付至职工账户。
二、计发基数与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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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 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 为计发基数,可能高于或低于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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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全额补足差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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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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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以上流产、引产的,享受1.5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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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足3个月流产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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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剖宫产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0.5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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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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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不替代正常工资 ,仅作为生育期间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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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者可额外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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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2025年生育津贴以一次性发放为主,产假期间工资仍按月支付,具体金额根据职工缴费基数和生育情况计算。